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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方案出炉!企业

佛山市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

主体责任行动方案(2018—2020年)

 

 

为大力推动佛山市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佛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市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佛机编〔2016〕9号)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2018年10月起至2020年12月31日开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行动。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得到有力提升,努力实现全市生产安全事故下降,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2019年6月底前实现“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改进”“部门监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档案完善”“企业自评自改到位”,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初见成效,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2020年6月底前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实现“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复评到位”,实现生产安全事故同比下降。

 

 

2020年年底前要建立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长效机制,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同比进一步下降,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良好的安全生产基础。

 

 

 
二、工作要求
 

 

(一)岗位职责清晰明确。

1.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逐级建立企业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各工种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责任清单,形成涵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责任体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台账、档案制度。

 

2.依法依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高危企业以及从业人员100人以上的企业要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设立安全总监;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企业与车间、车间与班组、班组与员工签订三级安全生产责任书,建立全员参与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细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部门(包括管理科室、车间、分公司等)负责人,班组和班组长、具体岗位和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职责,形成个人落实岗位安全规程、车间班组执行安全作业规定、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安全管理机制。

 

4.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例会和例检等制度。企业党委会应每半年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董事会应每季度研究一次。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召开不少于1次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每季度不少于1次深入车间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企业安全分管负责人每周要组织分析研究、部署解决安全生产具体问题。建立层级安全生产例会和例检制度。建立外协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考核制度,考核结果要与员工绩效、晋级等挂钩。

 

 

(二)现场管理规范有序。

1.企业应当建立完善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严格安全生产制度管理、现场管理、安全设施设备管理,督促一线员工按照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在生产车间和操作岗位规范张贴危险有害因素监控卡、“明白卡”等,落实安全风险公告警示措施。针对安全风险特点,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

 

2.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建立科学完善的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并在车间、岗位进行公示,提醒一线员工按操作规程操作,杜绝“三违”行为。

 

3.建立科学完善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以及职业健康措施保障制度,定期对作业现场有毒有害因素进行检测和分析评估,依法配备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按规定发放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4.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新材料,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

 

(三)隐患治理扎实有效。

1.严格落实新、改、扩建项目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定期聘请专家或者专业机构对企业安全管理与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现状评价。

 

2.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建立风险点、危险源辨识和监控制度,明确风险点查找范围,制定安全生产风险点清单,对风险点进行评定和风险预警分级管理,制定风险处置办法,分解细化风险管控责任。

 

3.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等制度。班组要建立班前、班中、班后安全生产检查、安全交底制度。车间要建立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安全生产巡检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严格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登记、治理制度。

 

 

4.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定期将隐患整治情况通过隐患自查自报系统上报属地行业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管部门,做到真查、真报、真改。

 

(四)宣教培训全面深入。

1.坚持“员工素质提升与企业整体发展互利双赢”原则,明确企业、车间、班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职责,根据不同管理层级与工作岗位,将培训内容细化到岗位、个人。完善“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外培内训相补充的培训模式,使每名员工都能通过不同的方式获取安全生产有关法律、规章与岗位作业知识。

 

2.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参加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取得资格证书,持证上岗。要亲自组织或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教育培训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建立完善员工教育培训档案台账。

 

3.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对从业人员(包括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等)进行深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全员教育培训,对关键操作岗位员工要开展每月不少于1次的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4.充分发挥安全文化引领、警示、教育和示范作用,不断丰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内容与形式,积极打造具有本企业特色的安全文化。

 

(五)安全投入执行到位。

1.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制度,按照国家《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要求足额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费用。

 

2.制订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使用计划,加大对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设施设备、安全标准化建设、企业安全文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科技创新、职业病防治和危险工艺、重大危险源控制等方面的投入,打牢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3.应急队伍建设投入与应急物资器材储备基本能够满足企业自身应急救援任务需要。保证员工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投入,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最大限度减少劳动伤害和职业病发生。

 

4.依法为全体从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高危行业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社会责任。

 

(六)应急管理保障有力。

1.建立完善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完善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强化“双盲”演练,分析存在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物资及装备,加强应急保障。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保证及时、如实报告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2.按要求定期对预案进行评审、发布、备案,在优化预案的基础上制定现场处置卡,使企业全体人员都能熟知预案内容及自身应急处置中的岗位职责。

 

3.企业应当加强应急管理,根据应急救援需要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和应急物资,高危行业企业应依法建立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

 

4.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检验各类预案的可操作性、队伍人员结构的合理性、装备物资配备使用的可靠性,提高企业自身自防自救能力,确保员工在发生事故后能及时高效处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